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更好的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山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推进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的意见,确定法庭所在辖区以及法庭审理的案件优先由法庭执行。
近日,洪港人民法庭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一天拘传3人,执行完毕1件,终结执行2件。
再三推诿拒绝还款,面对拘传当场履行
中午十二点刚过,申请执行人李明(本文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又给法庭执行法官打来电话,控诉李奇当时说好在五一节前就会给钱,现在又再三推诿,坚持要求恢复执行,拘留被执行人。
原来,申请执行人李明与李奇系邻里关系,生效文书载明,李奇应赔偿其房屋损坏赔偿损失19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李明与李奇达成了分三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最后一期应在三月底履行赔偿款6000元,后李奇未按期履行,经协商,又为其延期至四月底,约定的偿还期限到期后李奇一直未履行。
在多次电话沟通无果后,法庭依法对李奇进行了拘传,再次对其进行释法明理,面对拘传票,李奇当庭履行了最后的一期赔偿款6000元,本案即执行完毕。
温情执行暖人心,备受感动忙还款
蔡某系江西人,因丈夫陈某务工期间意外身故,按生效裁判文书其应获得赔偿款36万元。后陈某姐夫郭某做主将蔡某应获得的36万元赔偿款中的20万元借给了其侄子陈强,并由陈强向蔡某出具了一张20万元的借条。
后来蔡某携女儿陈小红回到了其户籍地江西某地,郭某及陈强等认为蔡某已经离开陈某的住所,不应再享有相关继承权利,不应再向其还款。后经本院判决,陈强应继续向蔡某清偿20万元本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过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传唤,陈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五月初,在获悉被执行人陈强的准确地址后,洪港人民法庭先后两次清晨六点出发,前往其住所地进行蹲守,第一次扑了空,第二次恰逢被执行人送女儿上学,未避免当面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女儿身心造成影响,执行法官谎称系陈强朋友,将陈强带至一边简单说明情况,与其一道将女儿送进校门口后,才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法院羁押室里,陈强终于一改往日对强制执行敷衍的态度,当场履行了部分欠款,剩余部分由其兄弟陈刚提供了担保,考虑到双方都是血浓于水的亲属关系,蔡某当即撤回了本次执行。
转移房产不履行,拘传拘留没商量王某某在洪港人民法庭辖区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多起,在执行中查明,王某某在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立案之前将不动产转移至女儿王小紫名下。王某某被拘传至法院后,当即履行了部分欠款,剩余部分由其女儿王小紫用转移的房产提供了执行担保。
2022年,洪港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全庭四名年轻干警均为男性干警的优势,且庭长、法官助理均有在县法院执行局办理过执行案件的工作经验,共办理执行案件110件,其中执行完毕29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9件,终结执行41件,执行保全类案件11件,首次执行到位率为34.43%,发布执行悬赏公告5人次,执行结案率为100%。
其中还以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经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后,被执行人对其债务已主动履行完毕。作为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洪港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直接办理执行案件的质效和规范化程度,使执行成果更突显,人民群众对执行结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通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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