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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2日开始。为便于考生提前做好手机短信核验工作,以确保所填报手机号准确无误,定于8月26日开放网上报名注册。
此次笔试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报、考试报名等事项,待资格审核通 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并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考。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9:00至5日16:00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9月2日9:00至5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8日24:00
考试时间:10月29日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6.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审核范围
符合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
1.在咸宁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2.咸宁市户籍或持有咸宁地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社会考生。
因咸宁考区容纳能力有限,暂不接受咸宁户籍在外就读的在校生报考,此类考生请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
四、审核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审核,不进行现场确认。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和咸宁考区审核公告,按步骤要求进行报名。凡未按步骤或未上传审核资料的一律不予审核。考生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错过报考机会。
2.考生学历如果为国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须对个人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审核通过后,应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发现错误可及时拨打咨询电话申请修改,缴费后将无法修改。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直接认定为违纪舞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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