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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这句古训时刻警醒着人们,再微小的错误也可能酿成大祸。
近日,通山县公安局破获的一起伪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印章案,便印证了这一道理。犯罪嫌疑人潘某利用图像处理软件伪造印章牟利,最终落入法网。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自2014年10月至2023年8月,近九年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潘某凭借经营打字复印社的便利条件,化身“PS高手”,使用电脑软件伪造“某财政局”“某殡葬管理所”等15家国家机关、公司、事业单位的电子印章图样。他利用这些足以乱真的“电子萝卜章”,先后为他人非法制作、出具16份虚假证明文件,而从中获取的非法利益,竟仅有200元。
200元,不过是一顿普通聚餐的花销,是几杯奶茶的价格,却成为潘某触碰法律红线的“导火索”。其看似轻松的获利背后,实则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是对政府公信力和企事业单位正常运作的无情践踏,更为各类不法活动埋下隐患,危害不可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潘某的行为已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短短200元的非法所得,与即将面临的法律惩处相比,实在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千万不要被眼前的蝇头小利蒙蔽双眼,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让我们共同擦亮双眼,坚守法律与诚信底线,携手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素 材|通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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